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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 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8-29  点击:[]

各相关学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按照《辽宁省深入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辽教发〔2024〕9号)及《关于开展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355号)要求,现辽宁省教育厅开展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省内研究生培养高校开展遴选,申报学科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的一级学科为单位。

二、申报数量

全省遴选建设学科120个左右,其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对象20个左右、“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对象40个左右、“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对象60个左右。

各高校采用限额方式申报,分“世界一流学科”“国内一流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三个层次。我校原有的4个省一流学科均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学科需在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其中,申报“世界一流学科”应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申报“国内一流学科”应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提升潜力较大;申报“省优势特色学科”应有一定建设基础、对辽宁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支撑作用或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

四、有关要求

1.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工作关系到未来五年学校获辽宁省政策及资金支持的力度,也是学校学科布局调整和专项经费等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结合自身学科定位、优势特色,紧扣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引领教育强省建设,确定建设层次。

2.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明确2024-2028年建设目标,按照不同层次建设目标,各学科分别制定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思路清晰、建设目标明确、举措具体可行、组织保障有力。

3.各学科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学科近五年的相关成果,不同学科之间的成果不得重复填报,杜绝拼凑,各学科交叉业绩以第五轮学科评估及首轮建设期内申报成果的划分原则为基准。申报材料不可包含涉密内容。

4.请各学科于2024年9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y_xkc@163.com,文件以“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规则命名,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部403房间。

联系人:蔡竹  李莹莹

联系电话:86110219

附件:1.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汇总表

    2.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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